5月11日,因打假150碗熟肉而“走红”网络的买家邵某主动联系游新闻记者,表示其将在重庆巴南区进行一次打假,对象是某展销会上骆驼奶粉销售摊贩,称这里销售的骆驼奶粉系假冒伪劣产品。当天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见到了正在巴南区某广场进行打假的邵某及其朋友刘鹏(化名)。


邵某及其朋友在巴南区某广场打假 图片来源:截屏

邵某表态:此次不索赔算“公益打假”

上午10点,见面后邵某向上游新闻记者出示了刚刚购买的奶粉,并表示该奶粉的包装上充斥着虚假介绍信息。记者看到,其中一袋奶粉上标着“高钙益生菌骆驼奶粉”的字样,标注的生产厂家为“伊犁宏和乳业有限公司”,下方标注了一个在新疆伊犁州昭苏县的地址。邵某和刘鹏表示,这个厂家本身就是虚假的,所提供的地址也为虚假,包装上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大概率也并非真实编号。记者随后在天眼查APP中搜索“伊利宏和乳业有限公司”,未搜索到该企业信息。

邵某介绍,自己一位朋友住在附近,无意中发现了该展销会上存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经过他们走访了解,找到了这家销售奶粉的摊贩,以20元一袋的价格,买下了两袋包装不同的“骆驼奶粉”。从他们掌握的信息来看,基本可以确定两袋奶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邵某表示,这一次他们并不打算索赔,算是一次“公益打假”,之后会向相关部门投诉。他们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没有鉴别能力的市民,警惕假冒伪劣食品。

随后,邵某和刘鹏将购买的骆驼奶粉送到巴南区鱼洞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该所工作人员受理了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投诉的信息已经记录受理,对方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方能确认。如确认,将按照法律法规对销售者进行处罚,他们将在得出调查结论后电话通知投诉人。


邵某及其朋友将购买的骆驼奶粉送到巴南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图片来源:上游新闻记者摄

记者提问:此时打假是刻意洗白吗

为什么要在此时出来打假?是否是因为舆论压力而出来洗白?针对这些疑问,邵某及其朋友刘鹏(两人回答统一简称邵)首次接受了媒体线下面对面的采访。

问题一: 为什么要此时出来公益打假,是否是因为舆论压力,而以此来为自己“洗白”?以往打假的过程中,有多少比例是属于所谓“公益打假”?

邵:我们只是通过个事告诉广大消费者,三无厂家没有厂家、没有厂址、没有厂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们不是为了出名或者怎样,就是告诉广大消费者,提醒他们注意。因为我们和普通消费者比较,稍微懂一些法理知识,对假冒伪劣食品可以进行基本判断和分辨。

做这件事肯定会有人说我们洗白或者怎么样,我们不想刻意为自己辩解。公益性质的打假以前我们也做过,但的确多数时候我们是要索赔的,我们也要吃饭,也需要收入,合理合法的获得赔偿,并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二:大家或许并不是反感打假本身,很多网友质疑的是你们打假会针对一些弱势群体,丧失底线,对此你们怎么看?

邵:如果在路边看到一天只卖三五十块钱的大爷大妈,我们是不会去打假的。我们针对的对象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超市。维权的对象是有讲究的,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要求赔十万八万的。维权之前我们会对商户进行基本了解,比如销售的东西销售去哪里,销量大概多少等等。例如商品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额达到一两百万一年的,我们认为这种叫企业。他们的产品有问题,我们觉得是可以维权索赔的。这事如果我们不做,普通老百姓能知道怎么维权吗?很多消费者是欠缺这方面知识的。

问题三:我们查询到,你们有购买几十上百元的商品上诉要求赔偿的案例。从媒体报道看,有的起诉对象属于小超市、小卖部,这难道也符合你们说的“对维权对象有选择”的标准吗?

邵:这种说法有点断章取义,印象中没有报道或证据能说我们欺凌弱势群体。比如我们在大渡口某超市的起诉案例,大家可以去看下那个超市,它的规模有上千平米,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大卖场,比好多连锁超市规模还大。销售的物品种类齐全,不是小超市,更不是什么便利店。这样的店出现问题,我们找它索赔难道不应该吗?包括“毛妈妈”也不是弱势群体,我们有相关证据。

问题四: 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你们曾否认“职业打假人“的称谓?

邵:有打假人这个职业吗?会给交五险一金吗?我们也要吃饭,诉讼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等都需要钱。我们的确是在维权中获利,但这都是合理合法的。我们也有自己的工作,例如我(邵某)还兼职送外卖,刘鹏开设有自己的网店。我们从来不会买了东西去威胁对方你给我两万三万,不给就曝光,都是通过法院依法维权获得合法赔偿。要说是不是职业的,这要看怎么定义。

问题五:你们是一个团队吗?什么时候开始打假,两人怎么认识的。

邵:我们算不上团队,就是在维权起诉的时候,法院碰到偶然认识的。我(邵某)维权时间一年多,刘鹏两年多。

消协人士:不存在“公益打假”说法

针对邵某及同伴的做法,上游新闻记者咨询了本地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该人士认为,邵某及伙伴此次进行的所谓“公益打假”很难定义。但他也表示,若商家的确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起诉索赔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他表示,自己从事消费维权多年,真实情况中,除了极少数特殊案例,不要求索赔的维权几乎看不到,索赔也是符合消费者行为逻辑的事情。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的事情,消费者个人不要求赔偿,并不能对社会公众产生好处,所以并不是做一次不要求赔偿的消费维权,就算得上公益打假,也没有“公益打假”这种说法。除非案例通过各种渠道给予全社会足够的警示作用,那么才能叫做起到了公益作用。邵某和同伴现在所作的事情,有为自己正名或洗白的嫌疑。

另一方面,的确不存在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依据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维权是没有问题的。该人士表示,在处理消费纠纷时,他们秉承的原则首先是合法合规,不会去认定或者特殊对待所谓的“职业打假人”。若商品的确存在问题,特别是事关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消协是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维权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