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原告:杨丽东,女,198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东台市。

被告:董昱,女,1966年2月10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睢宁县。原告杨丽东与被告董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长苏学广代理审判员姚芳人民陪审员施选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