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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瑶瑶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陈瑶瑶。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陈瑶瑶诉被告何雪娇、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娇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娇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姚苏宸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姚苏宸。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姚苏宸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尹璐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尹璐。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尹璐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2016-10-12
周嘉敏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周嘉敏。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周嘉敏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李孟辰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李孟辰。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李孟辰诉被告何雪娇、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娇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娇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陈子怡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陈子怡。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陈子怡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王依婷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王依婷。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王依婷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王依婷与何雪姣管辖裁定书
原告:王依婷。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王依婷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16-10-12
郁薇诉何雪姣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原告:郁薇。委托代理人:龚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何雪姣。本院受理原告郁薇诉被告何雪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何雪姣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何雪姣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2016-10-12
李斯章与河南水之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之二(2015)甬鄞民初字第2449号之二原告:李斯章,职业不明。被告:河南水之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法定代表人:郑坤秀。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斯章与被告河南水之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斯章以双方已自行和解为由于2016年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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